到底是為什麼明明可以幫忙卻不幫
因為主管5/31去玉山而沒人簽離職單
叫我提離職日為5/30
之後再一些朋友的告知下
才知道差一天差很多
今天下班前遇到一個在公司十年的同事
問我為什麼不是月底而是30
跟他說是主管要求的
她說:屁啦,最好不能提前簽,真的很過份,這樣也要坑
我說:對丫,人資協理都說可以改31了,她就是不肯
差一天健保費得自己繳
今天才知薪水也要照日薪算,等於假日部份不支薪
很過份吧
真不知她為什麼要這樣
大家好聚好散不好嗎
為了方便她自己,說什麼都不讓我改31

身為一個主管一定要做到這麼機車的地步才行嗎
讓人家在背後怨恨她很好嗎
真是受不了
表面上說是我的權益
有問題儘量提出來
但提了卻說辦不到
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