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與許多國家達成協議,

只要您年齡介於18至30歲

便有機會在紐西蘭旅遊——同時打工

 

只有在已與我們達成協議國家的人民,

可以來到紐西蘭「打工度假」,

而且大多數的情況,在您來到這之前,

也需要先申請工作簽證

資料來源:http://www.nzvisa.org.tw/workingholiday1.htm


申請資格

1.      在台灣設藉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

2.      赴紐西蘭之主要目的為度假,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

3.       申請案件時,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足﹞歲;

4.       無子女同行;

5.      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詳情如下);

6.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詳情如下);

7.      必須持有效的醫療保險;

8.      不曾申請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簽證。

必備文件

1. 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

2. 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3. 有效醫療保險證正影本各一份, 如健保卡或其他私人保險證明

4. 財力證明

      a. 已購買機票者:除機票正本外,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97,500之存款證明書正本

      b. 未購買機票者: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135,000之存款證明書正本

5. 二吋照片一張

1. 填妥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書(請點這兒下載表格)

2. 簽證費(簽證費將不定期依匯率調整,請於申請前電洽本組)

3. 胸部X光體檢 (自2005年4月4日起,胸部X光體檢為新增必備文件), 請點選 這兒 至指定醫院

                        自即日起郵寄申請案件一律請使用信用卡或支票付款,否則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       為同一雇主打工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       可參加不超過3個月的課程

‥       本組不提供工作機會咨詢,工作相關資料可參考網站

www.workingin-newzealand.comwww.worksite.govt.nz

‥       請於出發前2個月內提出申請

送件時間:早上9:00至12:00

取件時間:下午4:00至5:00

簽證處理時間:2 至 14 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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