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與許多國家達成協議,
只要您年齡介於18至30歲,
便有機會在紐西蘭旅遊——同時打工!
只有在已與我們達成協議國家的人民,
可以來到紐西蘭「打工度假」,
而且大多數的情況,在您來到這之前,
也需要先申請工作簽證。
資料來源:http://www.nzvisa.org.tw/workingholiday1.htm
申請資格
1. 在台灣設藉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
2. 赴紐西蘭之主要目的為度假,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
3. 申請案件時,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足﹞歲;
4. 無子女同行;
5. 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詳情如下);
6.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詳情如下);
7. 必須持有效的醫療保險;
8. 不曾申請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簽證。
必備文件
1. 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
2. 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3. 有效醫療保險證正影本各一份, 如健保卡或其他私人保險證明
4. 財力證明
a. 已購買機票者:除機票正本外,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97,500之存款證明書正本
b. 未購買機票者: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135,000之存款證明書正本
5. 二吋照片一張
1. 填妥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書(請點這兒下載表格)
2. 簽證費(簽證費將不定期依匯率調整,請於申請前電洽本組)
3. 胸部X光體檢 (自2005年4月4日起,胸部X光體檢為新增必備文件), 請點選 這兒 至指定醫院
自即日起郵寄申請案件一律請使用信用卡或支票付款,否則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 為同一雇主打工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 可參加不超過3個月的課程
‥ 本組不提供工作機會咨詢,工作相關資料可參考網站
www.workingin-newzealand.com 或 www.worksite.govt.nz
‥ 請於出發前2個月內提出申請
送件時間:早上9:00至12:00
取件時間:下午4:00至5:00
簽證處理時間:2 至 14 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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