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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準備文件

         

次申請者(新生)

第二次以後申請者(舊生)

曾被任何國家拒絕簽證的申請人

(包括紐西蘭在內)

前一學期的成績及出席率報告

 

 

ü (包括其他國家的學校)

學生簽證申請表格 (表格下載)

表格須填妥並由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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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

在離開紐西蘭時,護照尚須有三個月以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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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吋照片一張

三個月內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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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入學許可正本

須包括課程名稱、就讀時間及應繳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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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收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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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註一)

住宿擔保書正本

可由學校或提供住宿之家庭出具證明,住宿擔保人必須為紐西蘭居民或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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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

依就讀時間長短,出具每個月紐幣1,000元以上的財力證明;若住宿費用已全部繳清,則出具每個月紐幣400元以上的財力證明;

財力證明可為申請人或財力擔保人名下之銀行存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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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擔保書 (表格下載)

非申請人名下之存款證明,須另檢附一份財力擔保書,並由財力擔保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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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申請規費

查詢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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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報告

1.        將於紐西蘭就讀一年以上課程者須提供一份完整的體檢報告(NZIS1007)

2.        將於紐西蘭就讀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課程者須提供一份肺結核檢驗報告(NZIS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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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紀錄證明書

十七歲(含)以上申請人已於或將於紐西蘭就讀兩年以上課程者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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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戶 戶籍謄本 (英文)

(中文版請翻譯家族成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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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    第2次以後(舊生)或曾被任何國家拒絕過簽證的學生簽證申請人,請勿先繳交學費,本組將於3天內通知核准後,再請申請者匯款繳交學費,等收到學校收據後再至本組補此證明。
2.    醫療保險雖非強制性,但所有海外學生都必須負擔高額醫療費用,因此特別建議學生加入醫療保險。
3.    如就讀3個月以下單項課程者,可申請觀光簽證,但須於觀光表格內註明求學意願及學校。
4.    學期內如常曠課或成績不良者,會直接影響您日後簽證申請。
5.    新舊護照不可同時使用,請至本組或紐西蘭各地移民局轉移有效簽證至新護照內。
6.    如學校出具之文件正本無法即時取得,本組亦接受由學校直接傳真至本組之文件。
7.    若於2年內已繳交體檢報告者,可免於送件時繳交體檢報告,但本組有權要求提出最新之體檢報告。
     
自即日起郵寄申請案件一律請使用信用卡或支票付款,否則不予受理
 

                 如您需要我們以郵寄方式在簽證核發之後寄回您的護照,請檢附國內快捷回郵信封。

                            (台北縣市為90元郵資;其他不同縣市為130元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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