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已稍晚矣
故需於近日內提出書面離職申請
但首要欄位為離職理由

走人還要理由喔
好吧..
想了下面二個理由
1.因生涯規劃,希望趁年輕時去體驗無限可能,
   故請求離去,望君成全...


2.吾自民88年7月任職至今,雖有固定休閒運動,但雙手仍因長期工作而導致不時顫抖,考量到年紀尚輕,不該任其損傷而不理,故請求離去,尚請成全..



這一點當然是不能寫,只好寫在這抒發一下,才不會得內傷...
3.
偶就是不爽你這隻豬頭啦...還要什麼理由...可惡的豬頭...
平日不事生產,只會睡覺,上網聊天,打長途電話回家跟媽媽聊天還會做什麼
遇到開會就遲到,不想開的會就裝忙...
在你手下做事,讓自己覺得實在是一種愚蠢的行為
所以為了停止自己的愚蠢,決定閃人....


還有什麼理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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